政策要闻
POLICY HIFHLIGHTS

政策丨潇湘要素市场8月份政策申报指引来啦!



01

工信部组织开展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


申报时间:截止至8月21日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第一类、第二类主要包括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医疗、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电子政务等行业和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为其提供网络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中央企业所属下级单位、子公司可作为独立申报主体。第三类主要包括技术创新或试点示范区运营、管理机构。


(二)申报对象。第一类、第二类包括围绕新型基础设施典型应用场景,支撑本单位或用户建设的网络安全技术系统或平台。第三类包括地市级及以上各类技术创新或试点示范区。


(三)遴选要素。主要包括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可推广性。优先推荐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龙头企业复工复产、产业链供应链护链保供、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和区域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良好、政策制度完善、创新要素聚集的创新平台。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四)各申报主体牵头或参与联合申报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多个申报主体联合申报的,参与申报的主体数量不超过3个。


(五)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试点示范项目的不可重复申报,未建及在建项目不可申报。


(六)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可进行推荐。


申报方式 :将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三份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同时通过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管理系统在线申报电子版(网址:https:/sdsf.mii-aqfh.cn),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保持一致。



02

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政策概览:

日前,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提出,为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制定出台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等八个方面政策措施。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大力培育集成电路领域和软件领域企业。加强集成电路和软件专业建设,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一级学科设置,支持产教融合发展。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集成电路和软件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推动产业集聚发展,规范产业市场秩序,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03

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0年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申报时间:截止至8月31日

申报条件: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4.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

5.参与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本指南项目。

6.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7.项目外方参与单位应指定1位外方牵头人。外方牵头人在国外单位每年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应担任高级研发职位(相当于国内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主要技术、产品研发负责人)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较高国际学术声誉和科研水平。

8.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9.合作各方对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有明确约定或意向性约定,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的有关条款。

10.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扶持政策:拟在抗新冠肺炎的药物、疫苗、检测试剂、中医药等4个方向,部署11个研究任务,拟支持项目不超过37项,拟安排国拨经费总概算1.0亿元人民币,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


申报方式: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01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2020年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名单的公示

按照《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湘科发﹝2020﹞36号),经申报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厅党组会研究审议与现场考察等立项程序,决定支持2020年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项目102项(支持对象同时入选科技创新类湖湘青年英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0年8月4日至8月10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监督与诚信处  0731-88988864

机关纪委:0731-88988679

智力引进处:0731-88988075



02

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0年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9号),我厅对省税务局转来的第二批共59家企业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后续管理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结果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及时予以反馈。


公示时间:

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7日。


联系电话:

0731-88955461(省工信厅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


03

关于组织申报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创建企业的通知

申报时间:截止至8月28日

申报条件:

1.在株洲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4亿);

2.企业具有一定的信息化应用基础;

3.企业有强烈的意愿应用ERP、MES、仓储物流系统、PLM、SCM、CRM、能耗管理平台、远程维护平台、产线智能化改造等软件系统,实现设备互联、数据互通、生产流程优化、质量分析、能耗控制、设备预测性维护、智能排产等。


扶持政策:在全市拟征集50家左右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创建企业。对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创建企业,将最高补助本年度的工业软件系统(申报条件三)新增总投资额的40%。


申报方式 :填写申报书(盖企业公章),并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至所在县市区的工信、财政部门(各两份,含电子文档)。



04

关于发布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申报时间:截止至9月16日

申报条件:

1.高端装备制造领域 (围绕先进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装备、新能源汽车装备、 高端工程机械装备、先进矿山及冶金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2.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围绕高端集成电路、物联网与工业大数据、工业设计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3.新材料领域(围绕金属新材料、硬质合金材料、先进陶瓷材料、纳米材料、 绿色建筑材料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4.生物与医药领域(围绕生物技术产业、农业新品种选育、深加工和新药物开发开展相关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5.社会民生和节能环保领域(围绕先进储能、新能源利用、重金属污染防治、污水深度处理、大气污染治理、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的新装备和新产品及新工艺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扶持政策:株洲联合基金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项目申请一次。项目依托单位专款专用株洲联合基金资助资金。


申报方式 :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于2020年7月31日后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05

关于组织2020年度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创新平台申报和备案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条件保障类平台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31日,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5日;

采用“备案制”的创新创业服务类平台系统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


申报条件:

1.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省重点实验室)

2.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国际(及对港澳台地区)科技创新合作基地)

3.创新创业服务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引才引智示范基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4.条件保障类(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扶持政策:

1.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培育期为3年,2020年启动第一批培育,计划培育15个左右,省科技厅将通过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给予重点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纳入省重点实验室管理体系,培育期内将强化评估考核,实行动态调整,对于成功创建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培育基地将给予后补助奖励支持。

2.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条件保障类平台采取“协同共建”,由省科技厅与相关主管部门、市州政府、高校联合共建。省科技厅将统筹项目、人才(团队)等科技创新资源给予支持。2020年度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条件保障类平台采取限额推荐,且每种平台推荐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限额推荐总数的一半。


申报方式 :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06

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第二批认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28日


申报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是需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3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4占企业当年5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的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申报方式 :

1.注册登记: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注册,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申报材料(首次认定的需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

2.系统申报: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网络系统提交所有认定申报材料。企业应利用15M的附件上传申报材料,重点上传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专项报告等主要证明文件。



07

关于做好2020年度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时间:长期受理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在湘注册并成立1年以上(以指南发布之日起算),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其他社会组织等。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有关条件符合具体指南要求。

3.推荐单位:项目申报实行属地和归口推荐,推荐单位分为市州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部门、国家高新区、省直部门(即厅委局和省直厅局级事业单位)、省属本科院校、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即在湘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科研院所)六类。不受理申报单位单独报送项目。

4.项目实施期限:由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技术成熟度、实现目标的难易程度科学提出,原则上科技重大专项为3-5年,重点研发计划、成果转移转化、创新人才等项目为2-3年,一般性项目为1-2年。


扶持政策:专项资金采取事前资助、事后补助、基金投入等多种支持方式,综合运用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聚焦重点与政策普惠相结合,竞争择优与定向委托相结合等机制组织实施。


申报方式 :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01

关于申报2020年株洲市领军人才的通知


申报时间:截止至8月25日


申报条件:具备爱国奉献的高尚品德,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并已在株全职工作两年以上。分为创新领军人才、企业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和疫情防控领军人才共四类申报。


扶持政策:对新入选市领军人才,按照优化升级后的人才政策规定,落实资助资金和配套服务。


申报方式:登陆株洲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zhuzhou.gov.cn)下载并填写《2020年株洲市领军人才申报表》,一式两份提交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科技局,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的邮箱。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880   发布时间:2020-08-13 17:26:19   更新时间:2020-08-13 17: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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